贷款期间借款人须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如贷款期间连续9个月或累计24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权利与义务相应的原则,借款人应及时退还贷款余额;在借款人清还全部贷款前,其所欠贷款的利率暂调整为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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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答:汇缴是指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行为。
2、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3、什么是补缴往月?
答:补缴往月是指单位为全体在职职工补缴以往月份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两家单位同时缴存吗?
答:不能,职工只能在一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5、什么情况下,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答: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