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