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住房公积金可提取跨区还房贷之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再出惠民新政: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这也意味着,嘉善住房公积金将可支付上海和苏州的房租。这一试点创新,对于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无疑又是一大利好。
近日,由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上海、苏州、嘉兴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创新试点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通知》明确,试点区域为一体化示范区全域,即: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