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
参军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已入伍的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醒:
职工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职工个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齐全的,管理中心应当当场办理,及时办结。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的,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结果,其中需异地核查信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经审核不准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