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户口在农村、城市或外地的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缴存登记
单位取得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录用或者异地新调入的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缴存单位开户
单位持以下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申请;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4.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财务印鉴、法人印鉴、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收款账户等);
5.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和明细表;
6.职工工资表;
7.已成立企业还应当提供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