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银行借记卡。
个人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面签个人缴存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等。
自愿缴存人的缴存变更、信息变更、账户转移、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按照我市在职职工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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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可通过CA登陆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设立、个人启封、个人封存、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凭证补打等业务,查询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缴存职工在网厅主页面自行注册登录可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查询、账户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个人贷款进度查询、贷款基本信息查询、查询密码变更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