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兴隆县、滦平县、承德县、宽城县、丰宁县、隆化县、围场县:1680元-16701元;
承德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营子区):1790元-16701元
2020年承德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 -1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承德就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部分最高为职工工资的12% ,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为职工工资的12%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 。缴存单位可在5% 至12% 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下限
1.承德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承德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承德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567元的300% 测算,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7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008元。
2.承德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承德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承德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营子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2020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为179元;平泉市、兴隆县、滦平县、承德县、宽城县、丰宁县、隆化县、围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2020年度月缴存额下限为168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只允许调整一次,于每年汇缴7月住房公积金时调整执行,且缴存人年度汇补缴总额不得超出年度缴存额上限。
4.中直、省直单位下设机构和其他省市驻承单位须按照承德市缴存基数上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