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2021年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6912元的3倍(即20736元) ﹔最低不应低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豫政〔2021 ]33号),即市区(含偃师区、孟津区)、新安县、栾川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伊川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2021年度洛阳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3981元的3倍,即11943元;最低不应低于2021年度洛阳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3981元的80% ,即3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