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条件
1、职工在我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4、需转移至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二、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应自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三、转移资料
1、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
四、转移形式
点击进入国务院客户端进行网上办理
注: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由新就业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