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1.职工或配偶在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时间在两年以内。
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
3.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
4.其他资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款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出具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大修费用发票。
(4)在襄阳市行政区划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另需提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提取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