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可提取1次。
申请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柜台办理时);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5、职工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委托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2)经公证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租住公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交纳凭证原件;
7、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含抚养)家庭首次申请时需提供多孩证明材料(载明多子女家庭关系及子女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
8、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