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
(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三)出境定居;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6个月;
(五)租赁自住住房;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九)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注意:对司法部门要求执行划转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应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