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首付款为20% ,贷款额度上限上浮50% 。
政策享受对象
享受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聘在岗人员:
1. 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2.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
3.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
所需条件:
1. 申请人需在阜参保、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自住房;
2.申请人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本市、异地均无住房且购买首套自住房,或申请人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总面积低于80m2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7.6m2;
3. 其中企业在聘人员和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需进行人事代理,且劳动合同(协议)签署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