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缴存范围
1.将缴存范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界定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2.增加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公积金制度的内容,支持自主创业者建缴并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二、规范提取情形
取消了物业费提取、住宅维修资金提取情形;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新增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封存2年后允许提取调整为封存半年即可提取。
三、压减贷款审批时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由10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需要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四、强化贷款风险防控
取消了担保公司担保、公积金缴存人担保、质押担保方式,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应当以所购住房抵押,不再采用其他抵押方式。
五、强化诚信建设
将公积金失信人员暂停2年提取资格和3年贷款资格,统一调整为暂停5年的提取和贷款资格,调整后与胶东其余四市的规定一致。
六、优化政务服务
删除了原来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原件”的规定,增加了电子证明“具有与实体证明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表述,倡导使用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