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放宽缴存职工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要求并提高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可每月办理1次“租房提取”业务。租住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每月2500元核定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跨年不累计;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当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全年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跨年不累计。
(二)办理要件
已婚缴存职工提供: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2)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
(3)结婚证。
单身缴存职工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
(2)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职工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
(3)《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
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还需另外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当年全额租金票据。
(三)2023年1月1日起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