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而少缴、异地转入或其他原因需要向个人账户进行补充缴交一定数额公积金的行为。
办理要件
1、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
2、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
3、支票或现金(预缴转汇缴不需要)。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中心柜员打印结算票据,交由单位经办人到营业大厅内指定银行窗口办理存款(预缴转汇缴不需要到银行窗口办理存款)。
3、银行据实办理收款,《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由银行柜员盖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办理地点
任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
办理时限
现金当天入账。
支票正常入账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