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材料
1、一手住房提取
a、2018年1月1日后的一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b、2018年1月1日前的一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8)、贷款合同(商业贷款的需提供);
9)、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商业贷款的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2、二手住房提取
a、2018年1月1日后的二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二手房买卖合同;
5)、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有按揭贷款的提供复印件);
6)、增值税发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7)、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8)、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有按揭贷款的无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b、2018年1月1日前的二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二手房买卖合同;
5)、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提供复印件);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8)、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3、经济适用房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5)、购房发票或收据;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4、回迁住房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拆迁合同和回迁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
5)、补交房款差价发票或收据;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5、法院拍卖住房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法院拍卖文件;
5)、不动产登记证;
6)、增值税发票;
7)、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8)、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6、转账冲还贷提取(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承诺书。
二、昆明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1、一手住房提取
a、2018年1月1日后的一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8)、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证明(异地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9)、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原件,商业贷款可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辅助核查)。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b、2018年1月1日前的一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
8)、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证明(异地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9)、贷款合同;
10)、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需提供)。
申请人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的可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辅助核查。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2、二手住房提取
a、2018年1月1日后的二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二手房买卖合同;
5)、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有按揭贷款的提供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6)、增值税发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7)、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8)、户口薄(所购房屋共有人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有按揭贷款的无需提供);
9)、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证明(异地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10)、贷款合同(商业贷款可提供原件辅助核查)。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b、2018年1月1日前的二手住房提取材料:
首次办理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3)、提取承诺书;
4)、二手房买卖合同;
5)、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提供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6)、配偶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所购房屋为婚后财产,或共有人为配偶的需提供);
7)、申请人(或其配偶)户口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证明(异地分支机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8)、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9)、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的需提供)。
后续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承诺书。
后续提取还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