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偿还贷款本息。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还款。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 (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注:借款人可多次提前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结清贷款。提前偿还部份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事先告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二、提前部分偿还组合贷款:
2012年11月前发放的组合贷款,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相应比例等比偿还;
2012年11月后发放的组合贷款,可以自由选择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或者偿还商业贷款。还款时,请仔细确认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
注意,每月的正常还款日不能办理提前偿还贷款。
还款扣划顺序
先扣划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再扣划借款人配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后扣划借款人贷款时关联的银行储蓄账户。
【注:当扣划资金达到每月的还款额度时,不再往下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