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户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表册和证明文件:
1、《昭通市县(区)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职工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3、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核定编制人数表》复印件一份;
4、《工资基金使用、支付登记卡》复印件一份;
5、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书。
办理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按属地原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办事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县(区)办事处的审核文件,到公积金办事处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相关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确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 ,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工资基数的确定为:
1、机关单位: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补贴。
2、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补贴。
3、企业单位: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辅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