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次数相关规定
(一)一个家庭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均不予受理。
(二)一个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可再次申请。
(三)一个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因婚姻关系解除,离异时间满一年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债务归主贷方,非主贷人一方可再次申请贷款。
(四)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纳入使用次数统计。
(五)第二贷款利率上浮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