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的,对逾期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债务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银行应当依据借款合同及时催收公积金贷款或行使抵押权利、质押权利:
(一)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代其履行债务的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三)借款人卷入经济诉讼纠纷案件中不能正常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四)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行为的。
借款人可在按月还贷的基础上,提前偿还全部公积金贷款或部分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与银行组合贷款的,应按等额提前还款。
(二)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受托银行按贷款剩余本金、期数重新计算、确定借款人月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