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1份复印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3.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相应比例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及银行交款单;(带原件并留1份复印件)
4.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5.《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等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1份复印件)
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公积金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