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积金缴存比例:5% -12%
【最新消息】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规定,现就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o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额
2022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096元的3倍,即27288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
缴存职工月工资未超过缴存上限的,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超过缴存上限的,以最高月缴存基数27288元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低于缴存下限的,以最低月缴存基数为月缴存基数。
三、缴存比例上下限
2022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 ,不高于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