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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审查标准
1、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填写并本人签名。
2、证明文件等的审查标准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温馨提示
1、同一套房每次累计提取额(含产权所属人及其配偶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还贷额,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以上。
2、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须提供提前还贷凭证,按提前还款凭证时间五年内办理。
3、凡2016年3月后在我中心办理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业务,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在还贷提取时限内再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再提供住房贷款合同的原件。只需提供提取申请表、最近三个月还贷清单、个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即可。
4、线上办理仅支持工商银行商业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