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人或配偶在长三角地区购房,且在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规定的提取条件。
购房地与缴存地不是同一城市也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可以一并参与申请。
办理流程:点击查看
申请记录查询:至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http:csj.sh.gov.cn)主页或“办件中心”查询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