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少缴、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补足缴纳。
二、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1.填妥的一式二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一式二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四、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单位需同时完成资金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