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职工家庭可提取金额上限为每人每年20000元。每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
提取其他条件
(1)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其配偶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按无锡市区(含锡山、惠山)、江阴市、宜兴市划分;
提取材料
提供本人(已婚职工需夫妻双方)至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署的《房屋权属登记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原件等)。多子女职工家庭还需提供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