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销户条件,尚未办理提取手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可以为职工办理账户待销户停缴手续。单位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
二、办理场所: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客户端)。
三、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用户;
2、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四、办理流程:
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在菜单中选择“待销户停缴”,按提示进行操作。
五、办理时限:
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三十分即时操作成功。
六、注意事项:
通过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为职工办理待销户停缴,职工年龄需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