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其配偶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按无锡市区(含锡山、惠山)、江阴市、宜兴市划分。
提取金额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职工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当年度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的年租金确定。年租金大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按账户余额提取(留存百元以下余额)。
2.租住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提取金额:普通职工家庭可提取金额上限为每人每年15000元;多子女职工家庭可提取金额上限为每人每年20000元。每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