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 客户至贷款银行或人民银行出具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须借款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办理)
A.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河东路388号一楼大厅)查询并出具;(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B.登陆个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并打印;(查询网址:《抵押担保手续提供资料》)
3. 抵押办结后担保公司通知客户领取垫资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
4. 客户将原商贷银行提供的结清证明、他项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交至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