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取申请入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非业主本人时,还应当提供业主的身份证件以及关系证明材料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推)协议以及电梯建设分旌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3、申请人本入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其中第2条第(2)顶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中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推)协议”是指在意见征询期间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的协议以及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推明细等。“建设费用实际支付凭证"是指与“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摧)协议"中业主分推电梯建设费用相匹配的资金支付证明,如转账证明、发票、收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