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请先积极与单位协商交涉,督促其尽快缴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对应的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进行维权。公积金中心会按照执法流程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与所投诉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书等)
(3)在所投诉单位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盖章并由本人签名的工资明细或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者在劳动或司法部门审理过程中承认过的工资,或社保缴费清单等)
(4)其他与投诉案件有关的材料
以上证据材料应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
更多内容详见>>>>>无锡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维权指南(条件+材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