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确认您在异地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在无锡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公积金后,可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名称转出地单位名称及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前往异地公积金中心。
注:
职工申请异地转入时,职工本人需在本市设立账户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二、如是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及宜兴农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的购房贷款,可以携带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
(一)办理资料
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户口簿等相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委托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
2、委托人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选择委托偿还同一笔贷款。组合住房贷款视同为一笔贷款。
3、委托人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无锡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