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重庆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通过电话咨询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023-12329)得知,在四川缴纳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重庆是三无人员,可以在重庆直接使用四川公积金贷款买房。
拓展阅读:重庆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
二套房:
1.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 降低为30% ;
2.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