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江苏省内缴存户口在徐州的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2.淮海经济区十城缴存职工互认互贷。
徐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30% 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原件);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6.个人收入证明(本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外)(原件3份);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8.银行卡(Ⅰ类)。
注:表格获取渠道请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