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离开本市到外市工作就业并在外市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应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
2、职工在我市公积金账户状态必须为“封存”;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必须合并为一个账户。
3、职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有贷款尚未还清的、为他人作担保的、其它原因账户冻结等不符合销户条件的,暂不能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待贷款还清、终止担保、账户解冻后才可办理异地转移。
职工现在在徐州工作,原来缴在外地的公积金如何转到徐州?
1、所需资料:
⑴《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2份。
⑵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
2、办理流程:
⑴职工在徐州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6个月以上。
⑵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到市公积金中心归集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