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1.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的;
2.停产停业,且连续停发工资超过6个月以上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
2.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单位缓缴申请报告一份、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近三年经税务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属于困难企业或者特困企业的,还需提供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等部门审核公布的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缓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重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一、办理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征得职工同意后,可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再予以补缴。
二、受理地点
1.中心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中心城区以外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
2.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3.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缓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