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前,原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商转公贷款需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在贷款签约时须向市公积金中心出具《扬州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需结合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购房价款、还贷能力、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个人征信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发放时我市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