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住房经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
二、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
两种情况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材料不同,具体如下:
一、经网签备案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线上渠道申请材料
职工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2、申请人本人线下(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据实提供婚姻信息、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填报《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③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二、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线上渠道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通过官方线上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随申办”)申请的,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地址、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信息和手机号码、文书送达地址等申请信息。
2、申请人本人线下(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4)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拓展阅读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