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缴存人数较上月发生变动的,单位须同时提供《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明细表》,《汇缴变更明细表》根据单位本月新增开户、转入、启封职工或本月销户、转出、封存职工的相关情况填写。
单位填报的《汇缴变更明细表》中无新开户职工的,单位凭《汇(补)缴书》和《汇缴变更明细表》直接到承办银行办理。
单位填报的《汇缴变更明细表》中有新开户职工的,单位应先持《汇缴变更明细表》到市公积金中心(归集处)或管理部为新录用职工办理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手续,单位再持审查核对后的《汇缴变更明细表》到承办银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