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者可依据《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但与单位正常缴存的职工相比有以下不同: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终止《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销户。若账户内有原单位职工账户转移金额的,应同时满足职工账户销户条件。
【拓展】
盐城滨海县公积金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不含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