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主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实名认证并签订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签署《商贷信息查询授权书》、《信用承诺书》。
签订协议次月(每月)15日,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各商业银行提供的借款人还款信息、委托协议完成提取业务处理,并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约定的银行卡。
二、为什么要开展按月提取还商贷业务?
目前,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许多缴存职工感到经济压力大,生活负担较重。
为积极响应缴存职工期盼和诉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报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实施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