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购买新建住房的,申请贷款日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且取得《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2)购买新建住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超过24个月(含);
购买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明登记日期不超过12个月(含);
建造、翻建自主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明后,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均不超过3个月(含);
(3)购房首付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商品房(限价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二手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 ;
名下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 ,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经济适用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 ;
(4)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宁波公积金服务网点:
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中国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3楼
电话:(86-0574)87192114
二、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8个分中心:
1、鄞州分中心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归集:87419061
提取:87419061
贷款:87419067
年审:87419065
2、镇海分中心
地址:镇海区聪园路118号6楼
归集:86251839
提取:86251839
贷款:86250702
年审:86257659
3、北仑分中心
地址:北仑区新碶明州路773号B座9楼
归集:86781631
提取:86781635 86781632
贷款:86781638
年审:86781629
4、奉化分中心
地址:奉化市茗山路2号
归集:88596602
提取:88596602
贷款:88524690
5、宁海分中心
地址:宁海县城关街道北斗北路50弄6号
归集:65201905
提取:65201905
贷款:65586818
年审:65582823
6、象山分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城镇靖南大街433号
归集:65752999
提取:65752999
贷款:65739865
7、慈溪分中心
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兴和路8号
归集:63106655
提取:63108011
贷款:63110059
年审:63106655
8、余姚分中心
地址:余姚市保庆路17号
归集:62710295
提取:62710296
贷款:62710297
年审:62710295
9、东部新城服务网点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024号—2034号(双号)
服务电话:暂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