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5% -12% ,单位:5% -12% ,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暂按8% 执行
根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通知,嘉兴市2020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5% -12% 之间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将缴存比例降至5% 以下。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暂按8% 执行。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缴存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后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