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放后借款职工还款账号、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
问:借款职工还贷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答:借款职工还款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办理贷款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法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