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还清贷款本息止)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购买“二手住房”和“拍卖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购买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减去二十年。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建造、翻建、大修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减去二十年。
公积金贷款执行利率:
1.公积金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各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
2.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执行。
3.逾期还贷的,依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