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申请提取的时限,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受遗赠人办理
1.遗赠公证书
2.受遗赠人借记卡号
3.受遗赠人身份证
4.死亡情况材料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
1.继承公证书
2.遗赠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
4.受遗赠人身份证
5.受遗赠人借记卡号
6.死亡情况材料
(三)继承人办理
1.继承公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
3.死亡情况材料
三、办理流程
(一)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1)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
(2)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
(二)现场办理
1.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一楼A区1-6号柜台
2.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二楼G区1-4号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