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前连续足额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个人信用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
4.购买住房的,需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用自有资金已支付占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
5.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不动产权证书
6.同意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与前笔贷款还清间隔6个月以上
8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直系血亲
办理材料
1.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户口簿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身份证
5.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委托书
6.首付款凭证
7.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8.还款账户(银行卡)
9.缴存和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10.婚姻证明(已婚的需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线下办理点
具体地址: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1楼A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月未结算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12329
具体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楼G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周六上午9:00-12:00(月未结算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联系电话:0572-12329
在线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