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状态变更: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
重新录用本单位封存状态职工的,应当办理职工账户启封手续。
资料变更: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错误的,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份)
资料变更: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信息变更清册》(2份)
申请流程
申报→受理→核准
办理费用: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窗口;
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