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人。
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适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邯公积金委[2019]1号),不适用《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
拓展信息: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①在本市辖区内居住,且未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②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个人信用良好,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